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及解读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9-06-25 浏览: 74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为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保障公民权利、增进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互动协同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实。

    二、狠抓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平台优化提升、公开制度机制完善等重点工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检查指标,加强对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通报、约谈力度,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严格组织考核,认真落实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落实。要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采取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科学评估各地区、各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查找问题、分析不足、研究对策,持续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7日


 

102-1.jpg

102-2.jpg

102-3.jpg

102-6.jpg

102-7.jpg

102-8.jpg

102-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