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格尔木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为确保全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青海省实施》规定,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我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格尔木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西城区行政委员会、东城区行政委员会、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水利局、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大格勒乡人民政府、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市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市林业局公益林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格尔木市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格政办〔2005〕11号)废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