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
《格尔木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月26日
格尔木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保障税收稳步增长,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为依据,强化税收监管,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应收尽收;开展税源检查,优化税收秩序,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税源管控质量;通过检查,进一步治理和打击纳税违法行为,提高税法的严肃性,规范全市经济运行秩序。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和单位纳税人。
(二)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申报不实的情况;是否存在欠缴税款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发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和制造业企业的纳税情况;重点排查在本辖区内生产、制造和经营,但注册在外地的企业纳税人;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管理,严厉打击纳税人违法行为,扎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确保税款及时入库。经研究,成立格尔木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袁廷运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宏升 副市长
成 员: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杨中强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事变动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1月16日—1月23日)。成立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安排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
(二)重点检查(1月24日—2月8日)。工作组依据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和掌握的问题线索,确定检查对象名单,并报送至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时深入企业实地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深度检查。掌握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等企业纳税情况和注册在外地,生产、制造、经营等在本辖区内的企业纳税人及其生产经营规模。
(三)总结汇报(2月9日—2月14日)。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并撰写报告材料,向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联动配合,落实责任,合力工作。市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纳税义务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专项检查要求,配合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检查工作,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媒体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外树形象。检查组要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廉洁自律制度,依法检查、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确保纳税人涉税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