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格尔木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准实施格尔木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格建〔2017〕228号)收悉。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三次(总第九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格尔木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本次规划年限为2016年—2030年。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格尔木市城市绿地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资源优势,体现格尔木特色,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战略部署,切实提高格尔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你局要不断加强综合统筹协调服务,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确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