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格尔木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条措施》《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全市绩效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市财政对全市51家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总体情况
(一)评价方式。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单位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相结合、日常管理和年度重点考评相结合、比较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对一级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绩效评价不低于50%。
(二)评价内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基础管理、综合效果、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一是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约束性及细化程度,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等内容。二是预算执行方面。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公务卡结算率,盘活存量资金,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压减等内容。三是基础管理方面。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资产管理,中期财政规划,预决算信息编报及公开,债务管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项目库建设等内容。四是综合效果方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量及日常工作完成是否及时等内容。五是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在各类检查中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评价结果。考评结果从高到低分设五档,其中:一档单位(90分以上)无,二档单位(80—89分)5个,三档单位(70—79分)42个,四档单位(60—69分)4个,五档单位(59分以下)无。具体如下:
二档单位5个: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东城区行政委员会、市水利局。
三档单位42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察尔汗行政委员会、市融媒体中心、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驻西宁办事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委政法委、市西城区行政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文体旅游广播电视局、市交通运输局、民盟格尔木市委、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人武部、市司法局、市老干部局、团市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统计局、市妇女联合会、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局。
四档单位4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工商业联合会。
同时,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工作较上年进步显著的单位8个,分别为: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东城区行政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盟格尔木市委。
三、取得的成效
从总体来看,2019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格尔木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基本按要求执行,总体情况好于往年,平均得分在 分以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随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纵深推进和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好用活绩效知识,细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坚持过“紧日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已经逐步形成。
(二)预算管理持续增强。紧扣完善项目库,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基础信息管理,依照人员支出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民生支出按政策据实保障,其他必要支出按照财力可能和资金需求合理保障,不断增强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预算执行约束有力。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结算率逐年提高,2018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律按照10%和3%的幅度进行了压减,切实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增强预决算透明度,除涉密事项外,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公开率达到100%,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方式合法合规、灵活多样,采购效率不断提高,做实基础数据,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财经纪律、推动各项财政改革深入推进。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绩效意识有待加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来,预算绩效管理的进程进一步加快,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树立,绩效管理意识薄弱,不同程度的存在“重申请、轻绩效”的思想。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绩效评价目标、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有效的挂钩机制不健全,仅停留在反映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的层面,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
(二)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今年以来,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影响了财政支出进度。个别单位编制预算时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同程度的存在科目调剂或申请追加预算的现象。项目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等项目,建设施工进度缓慢,财政支出即期拉动效应不高。
(三)会计管理有待加强。随着政府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会计人员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本领方面明显不足。个别单位会计人员与主管财务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衔接不畅,导致信息不对称,直接影响财政运行效率。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变动频繁,会计基础不扎实,会计档案资料不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缺乏前瞻性。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将评价结果转化为加强管理,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强化结果运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切实加强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预算综合绩效的要求,大力推进绩效管理工作,针对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继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率,不断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奖惩力度并强化结果应用。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分配方向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加、调减或取消部门相关项目或经费,以达到预算绩效向绩效预算推进的目的。
(三)加强内部分工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绩效意识,明确绩效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准确上报、反馈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全市绩效工作深入开展。
(四)完善考评相关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结合省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相关要求和全市实际,积极研究并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同时,针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控和督导,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