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格尔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格办〔2013〕17号)及《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格尔木市2019年公租房分配方案的批复》(格政〔2019〕171号),现将各城区申报的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105户名单及本次公租房分配房源进行公示(详单附后),请全市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4月29日前反馈至格尔木市保障住房中心或各城区。公示期间无异议,将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105户按照公开抓阄方式分配公租房。
监督电话:保障住房中心 0979—8422831
东城区 0979—8427062
西城区 0979—8461160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1.东城区第二次申请公租房合格名单(定)/public/uploads/file/20200917/20200917015606_72480.xls
2.西城区第二次申请公租房合格名单(定)/public/uploads/file/20200917/20200917015724_781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