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格尔木市公安局户政中心
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本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对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我市居民,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护照和取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有效许可证明,外国签发的有效护照和外事办的翻译原件及外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理流程:符合即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格尔木市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格政办〔2015〕140号、《格尔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格公字〔2018〕189号、《格尔木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格政办【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