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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办事指南

2020-09-20 浏览: 828

一、受理范围

各类求职者;用人单位

二、事项类型

马上办; 

三、申请主体

个人;单位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5.《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五、受理机构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六、决定机构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七、申请条件和限制

1.申请条件:

2.禁止性要求

八、申请材料: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与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个人简历

个人提供

原件1份

A4

纸质或电子版

个人求职

1

营业执照副本

需要招聘的用人单位提供

复印件1份

A4

纸质或电子版

用人单位招聘

2

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

个人提供

复印件1份

A4

纸质或电子版

九、申请方式

1.窗口(现场)申请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十、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

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流程图


十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即时办理

2.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十三、收费情况   

十四、结果名称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十五、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电话反馈;

十六、咨询电话

0979-8418271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

0979-8418201

2.窗口投诉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十八、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十九、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格尔木市文体街13号人力资源市场

二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