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二、事项类型
网上办;一次办。
三、申请主体
见习基地
四、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通过努力,提高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3.《关于青海省创业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三、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对象、标准和申报程序(三)见习补贴。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五、受理机构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六、决定机构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七、申请条件和限制
1.申请条件
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且留用率达到30%(含)以上不足50%的,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登记就业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奖励。符合申领条件的见习基地可向属地县(区)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基地银行账户。
2.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性质与数量 |
规格 |
介质 |
特定要求 |
1 |
《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领见习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奖励审批表》 |
见习单位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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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A4 |
纸质版或电子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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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见习基地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
见习单位 提供 |
1份 |
A4 |
纸质版或电子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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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见习单位 提供 |
1份 |
A4 |
纸质版或电子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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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见习基地的开户银行全称和银行账户号码 |
见习单位 提供 |
1份 |
A4 |
纸质版或电子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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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见习基地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凭证(工资表银行流水) |
见习单位 提供 |
1份 |
A4 |
纸质版或电子介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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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方式
1.窗口(现场)申请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2. 网络申请
(1)登录“青海人社通”APP申请。
十、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网上受理,线下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流程图
1.法定时限
18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8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情况
1.是否收费
否
2.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四、结果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十五、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电话联系。
十六、咨询方式
1. 0979-8418629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
0979-8418201
2.窗口(现场)投诉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十八、办理进程和查询结果
1.现场查询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2.网址查询
(1)登录“青海人社通”APP查询。
十九、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
二十、附件
《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申领见习生活补贴及一次性奖励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