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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柴达木监狱片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7-27 浏览: 827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格尔木市柴达木监狱片区改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格尔木市柴达木监狱片区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2017年第5次(总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510

格尔木市柴达木监狱片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柴达木监狱周边区域的改造工作,现结合改造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东至格尔木市看守所东围墙,南至柴达木监狱大门前向南100米,西至格尔木农垦集团园艺公司二支渠,北至柴达木监狱大门前公路(具体范围以格尔木市国土局测绘图为准)。

二、改造工作分工

1实施单位:格尔木市东城区行政委员会

      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配合单位: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

   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补贴范围及方式

(一)补贴范围

2017年4月21日发布《关于柴达木监狱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的通告》前区域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补贴;2017年4月21日发布《关于柴达木监狱周边区域房屋征收调查摸底的通告》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不予补贴;取得合法手续的,按照同一标准予以补贴。

(二)补贴方式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

2根据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黑枸杞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林业、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办理人工驯化及苗木繁育生产经营许可的黑枸杞一律不予补偿。如改造范围内有取得林业、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许可的黑枸杞,由市林业局会同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拟定补偿标准。

3每个院落只能购买1套安置住房。安置房屋位于星园小区,高层钢混结构,毛坯房。套型为84㎡/套、100㎡/套两种户型(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1)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房屋按照2000元/㎡的优惠价格进行购买结算。超出所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内(含10㎡)的,按照2300元/㎡的成本价格购置,再超出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外的按照3600元/㎡价格购置。

(2)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已分户成家,并共同居住的,安置房屋按照2300元/㎡的优惠价格进行购买结算。超出所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内(含10㎡)的,按照2600元/㎡的成本价格购置,再超出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外的按照3600元/㎡价格购置。

(3)非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的,安置房屋按照2500元/㎡的优惠价格进行购买结算。超出所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内(含10㎡)的,按照2800元/㎡的成本价格购置,再超出购买安置房屋户型10㎡以外的按照3600元/㎡价格购置。

(三)签约奖励

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拆迁补贴协议的,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其中每个院落只享受一次签约奖励。具体如下:第1天至第5天签订协议的,每个院落奖励2万元;第6天至第10天签订协议的,奖励1万元;第11天至第15天内签订协议的,奖励0.5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四)搬迁补助

一次性货币补的,按1000元/户给予搬迁补助费。购买安置住房的,按2000元/户给予搬迁补助费。

(五)中小学生补助

改造范围内在本市就学的中、小学生,凭教育部门证明,按照500元/人一次性补助,但补助最多每户不超过2个中小学生。

(六)临时过渡安置费。

购买星园小区的,自签订拆迁补助协议书之日起至交房之日止,按照每个院落房屋建筑面积×15元/月·平方米发放临时过渡补助费,但每个院落每月补助额度不得超过1500元/户,补助额度每个院落不足500元/月的,按 500元/月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4月21日—4月28日)。宣传和解读城市规划建设及国有土地管理、综合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等政策法规,动员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造。通过有关部门入户摸底调查并公示调查情况。

(二)现场评估阶段(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评估机构评估进场对柴达木周边区域地面上建筑物合法性、价值等予以综合评估并按程序公示调查评估情况。

 (三)协议补贴阶段(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9日)。公示后无争议的,签订协议;存在争议的,按程序组织开展保全、告知、补贴提存等具体事宜。

(四)集中拆除阶段(2017年6月10日—2017年6月19日)。组织拆除改造区域范围内的地面上建筑物(附属物);拒不拆除的,由东城区行政委员会和格尔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强拆方案,按程序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