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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09-21 浏览: 608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格尔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格尔木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第一时间停止食用,立即到正规医院就诊,保存可疑食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一、外出就餐选择“有证”场所就餐。选择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青海省小餐饮备案卡》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到无证餐馆用餐。

二、寻找“笑脸”就餐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食品安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由高到低依次表示为“大笑”“微笑”“平脸”,消费者外出选择就餐时,建议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三、对于大规模的自办宴席等家庭聚餐,建议尽量选择在有食品许可的餐饮单位举办。要自办宴席的家庭,应注意从食品采购、贮存、烹煮、清洁等各个环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大规模聚餐承办者应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大规模聚餐举办者应与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各自食品安全责任。

四、食品选购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