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功能”可信吗?
【案件回放】
2019年1月16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由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转办的消费者举报,称某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一款名为“精选黑枸杞诺木洪纯野生黑枸杞”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调查查明:该公司在其阿里巴巴网店上对一款名为“精选黑枸杞诺木洪纯野生黑枸杞”产品介绍说明中有:“黑果枸杞能滋补肝肾、益精名目,主治心热病、心脏病、月经不调、停经。”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处理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如下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某某公司销售“精选黑枸杞诺木洪纯野生黑枸杞”的违法所得300元人民币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1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案例评析】
食品、保健食品非法宣传治疗效果,是销售中经常出现的违法行为。把食品、保健食品当成治病良药,是消费者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食品不属于药品,不能对其进行治疗、功效等的宣传。作为消费者,应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格尔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如既往,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公开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百姓的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凝聚社会共识,推动行业自律,共治共享食品安全。